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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侵权】那一夜,朋友圈涌现了无数个赵薇王祖贤朱茵石原里美......
2019-09-02    文章来源: 阳西县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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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换脸,让你逆袭当女神


上周五,上班族们用一场“AI换脸”的狂欢迎接周末,一款叫做“ZAO”的软件火爆朋友圈。

据悉,ZAO使用AI技术,用户只需要一张正脸照,就可以替换为影视作品或者小视频中的人物,生成以自己为主角的视频片段。

小编仿佛听到了从“10元店”传出的广播,“只需一张照片,就能让你成为童年女神“小燕子”!韩国国民初恋“秀智”!一张照片,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心动不如行动.........”


网友纷纷玩起ZAO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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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AI换脸”技术


AI换脸术,是基于人工智能的人体图像合成技术,生成的假脸(通称DeepFake)。据澎湃新闻报道称,早在2017年12月,国外某论坛用户,就首次发布了自己制作的AI换脸视频。

今年3月,国内某视频网站流传出一段视频:电影《射雕英雄传》(1994年版)朱茵主演的黄蓉,被视频制作者通过“AI换脸术”处理成了杨幂的脸,毫无违和感,引起了亿万网民的关注和热议。



在感叹技术发展之迅猛的同时,我们也不禁感到“细思极恐”!而由此可能引发的著作权、肖像权、隐私权侵害风险,也迅速引起了群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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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用户协议”偷走的肖像权


安装ZAO软件之前,你是否仔细阅读了用户协议?细心的网友发现,该款“换脸”APP的服务协议中规定,一旦用户利用该软件完成“换脸”,则意味着“ZAO”可以免费、永久性地获得用户提供肖像资料中人物的肖像权。此外,软件方的另一条协议则隐含这一层意思:技术无罪,一旦肖像权、隐私权被侵犯,均是用户行为与平台无关。

所以,我们竟然为了玩一款APP而“把自己的脸卖了”?!

法律小贴士

1.中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15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伤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在未经本人同意,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中,只有具有阻却违法事由的行为才是合法行为。如为新闻报道、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嫌疑人而发的“通缉令”等等。

3.最新规定:今年4月20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人格权分编,就AI换脸技术中的法律适用作出回应: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同时,草案中还规定:其他人格权的许可使用和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这也就意味着,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也被一并纳入到肖像权保护当中。


最后,小编温馨提醒广大群众:

一、安装手机软件APP时,要认真阅读“用户协议”,万万不可盲目点击允许、允许、允许.......

二、在保护自身肖像权的同时,也要杜绝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民法有关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针对肖像的“不当使用”而规定的。这种不当使用区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因此,不能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可以非营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理解是片面的。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ZAO虽火不过三天

但网络套路深似海

小姐姐日后可要长点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