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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着力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新提升
2019-11-22    文章来源: 阳西县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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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着力促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新提升,11月21日上午,阳西县召开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会议县检察院在会上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文件进行解读,通报上级机关对该项工作要求部署及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情况。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关英芬主持会议并作了讲话,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蔡传雄,县法院院长岑锦,县检察院检察长戴超华以及县政法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加玉对《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进行深入、详细解读,并通报了最高检对该项工作要求部署。据统计,今年以来阳西县检察院共办理认罪认罪认罚案件106件115人,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县法院副院长郑国耀建议,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统一量刑建议标准,做到罪刑相适应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要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同时注重财产刑在对罚金、没收财产、追缴违法所得等处罚的量刑建议。公检法要加强社会调查评估工作。


  县司法局副局长陈日祥表示,县司法局将加强值班律师配备,统筹、合理安排值班律师;积极争取县政府重视支持,将值班律师补贴纳入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开支范围并合理确定补贴标准,以满足认罪认罚工作对值班律师的需求,保障认罪认罚工作有序开展。




  在工作交流环节,县检察院检察长戴超华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重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是促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重要途径,检察院在认罪认罚工作中要发挥好主导作用,切实负起检察责任,公检法司等部门要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基础上,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案结事了化解矛盾,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适用。建议要做到“四个集中”:律师相对集中签署具结书;公安机关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相对集中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相对集中进行审理。  




  县法院院长岑锦表示,法院在审判认罪认罚案件时,必须一以贯之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原则要坚持证据裁决,建议公安机关在犯罪嫌疑人认罪同时要加强证据收集和固定,不能有重口供、轻证据的思想,要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检验。在量刑建议等方面要加强与县检察院沟通交流。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蔡传雄表示,公安机关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要注重证据收集,深挖获取全面具体证据,不能简单处理。要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等法律规定,保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准适用,防止因掌握不当产生新的矛盾。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关英芬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从而进一步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平安阳西、法治阳西建设,并强调三点意见: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意义。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促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路径;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减少社会对抗的重要抓手;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适用,是适应犯罪态势新变化、准确及时惩罚犯罪的重要举措;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是节约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效率的有力保障。


  二是理清模糊观念,摒弃本位思想,形成统一共识要解决好对认罪认罚制度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学习不深、理解不到位等问题;要解决好公检法司工作配合协调机制问题;要解决好值班律师数量不足制约制度推进问题。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我县政法工作创新发展。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制度认识;深入学习相关规定,依法准确高效适用制度;强化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律师力量,有效保障嫌疑人、被告人权利;加强监督制约,切实防范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