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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不处罚!阳西检察行刑反向衔接破解追责真空
2026-05-14    文章来源: 阳西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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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不是终点

  2025年,林某在阳西县城内采取拉拽车门的方式,先后盗取多名被害人小额财物。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无犯罪前科,阳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该院做好刑事追责与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依法跟进后续行政处罚相关处置流程。行刑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核心在于对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督促其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实现“刑事不诉、行政追责”的闭环管理,防止“不刑不罚”的追责真空。做好刑事追责与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既能守住法律惩戒底线、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也能从源头杜绝违法成本偏低的问题,切实破除侥幸心理和不良风气。

检察意见书嵌牢“防再犯”关键拼图

  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指出林某虽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依法不起诉,但其多次盗窃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为人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再次盗窃的,刑事立案“数额较大”标准可按当地标准的50%执行。若不起诉后不及时跟进行政处罚,不仅使本次盗窃逃避惩戒,更导致其日后再犯时无法适用从严标准,变相放宽入罪门槛、弱化法律震慑。

宽严相济彰显司法温度

  阳西县人民检察院在检察意见书中充分考量林某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建议相关行政部门依法从宽处理。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意见书后,依法对林某作出行政处罚。至此,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顺畅,“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的工作格局有效落地。

  行刑反向衔接是行政检察法律监督的重要发力点。2023年以来,该院已办理153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持续破解刑行衔接堵点,以精准、高效、务实的检察履职,推动构建执法司法联动共治新格局,为辖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有力的检察保障。


编撰|姜名泉

校对|张淇虹

审核|柯建宵

2026年第33期

新媒体工作室总第587期